12月23日上午,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被告人易某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开庭宣判。这起发生在33年前的命案,姐姐李海玉为弟追凶长达27年,即将迎来一个重要节点。宣判前一天,李海玉从湖南赶往湛江,准备与当地村民一同参加庭审。
李海玉透露,2023年2月,其父生前好友、当地村民找到了当年埋葬弟弟尸骨的坛子,并移交到公安机关。她坚持要求判处易某华死刑:“我不要任何赔偿,我爸爸妈妈和弟弟都不在了,我只要他死刑。”
李海玉带着父母的遗像前往湛江参加庭审。她表示,此次前来,特意为弟弟买了“新衣服”,准备拿到判决结果后一起烧给弟弟。“接到法院通知的前几天我突然梦到他,他说好冷,想回家。”李海玉说,若判决如愿,她将接弟弟的遗骨回湖南老家。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1992年12月22日,被告人易某华与李海玉的父亲李中祥发生纠纷,将其时年9岁的儿子李焕平捅死,随后不知所终。李海玉讲述,1992年,父亲李中祥在湛江种橘子,因缺人手,便给来此地打工的易某华提供了一份看橘园的工作。第一个月因为易某华有三天旷工,父亲扣了他不到40元钱。双方因此发生冲突,易某华当时放话要让李家断子绝孙。1992年12月22日,易某华趁学生放学骗走弟弟,不知所终。
1993年2月,一具疑似弟弟李焕平的尸体,在距学校不足一公里的甘蔗林中被发现。李中祥根据衣物等辨认出尸体是他的儿子。法医作了尸检后,将遗体交由家属处理。李海玉自1997年开始追凶,孤身一人走遍多个省份,最终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某华,通过网聊3年多收集证据,最终在2020年协助警方将易某华抓获。
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易庚华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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