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回应涉嫌产品造假 立即停止经销并核查。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北京同仁堂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同仁堂路1号,目前控股股东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总经理李声义持股44%。
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透露,其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进行了检测和调查,重点关注磷脂、虾青素、EPA、DHA含量及价格。其中,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磷脂标识值为43%,实测为0。上海市消保委计划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解释。
目前,尚无专门针对南极磷虾油产品质量评价的标准,各核心成分的测定均参考了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磷脂含量检测依据GB/T 5537-2008《粮油检验 磷脂含量的测定》(第一法);虾青素含量检测依据SC/T 3053-2019《水产品及其制品中虾青素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EPA与DHA含量检测依据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第二法)。检测结果显示,有的产品价格较高,但几种核心成分含量并不算高,消费者不应被“高价=优质”的惯性思维所误导。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服务号“同仁堂健康会员”发布声明,称已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一款涉嫌虚假标注成分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2025-12-16 10:52:50同仁堂回应磷虾油涉嫌造假12月15日,“同仁堂健康会员”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
2025-12-16 09:18:21同仁堂回应南极磷虾油涉嫌造假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已于12月15日下午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2025-12-17 08:35:39同仁堂生产商承认未添加磷虾油上海市消保委于12月16日发文称,就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产品约谈了涉事企业。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2025-12-18 10:33:14同仁堂磷虾油事件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