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咸宁通山县的阮先生遇到一个难题。他与女友生育一名女婴后,发现女友尚未离婚。女友后来回归原本家庭,阮先生独自抚养孩子已超过五年,现在面临落户和入学的问题。

阮先生生于1972年,在几年前外出打工时认识了1988年出生的郭女士。两人相恋并在2020年产下一名女婴,并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了阮先生和郭女士为孩子的父母。在给孩子上户口时,派出所要求出示结婚证,这时郭女士才告诉他她还未离婚。两人商量决定等郭女士离婚后再领结婚证并给孩子上户口,但事情一直拖延未解决。

直到2023年,郭女士的丈夫要告她重婚罪,导致两人关系破裂,郭女士回到了原来的家庭。阮先生提出由郭女士带孩子抚养,自己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郭女士没有同意。之后,阮先生与郭女士断绝联系,他在外打工,孩子由他的哥哥帮忙抚养。

孩子现在已经五岁多,即将上小学,阮先生迫切需要解决问题。他已经50多岁,每个月能挣7000多元,家里还有两个未婚的儿子和房贷。他曾考虑将孩子送往福利院,但舍不得。尽管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但每次视频通话时,孩子都与他非常亲近,不停地叫爸爸。阮先生咨询过派出所,得知需要进行亲子鉴定以证明父女关系才能办理户籍;如果无法证明亲子关系,问题会更加复杂。

对于这种情况,通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阮先生需要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亲子关系,则可以直接上户;如果不是亲子关系,孩子的户口只能上在集体户口,需通过公证的方式签署放弃抚养权声明,然后阮先生再通过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通山县妇联也表示将主动联系阮先生,协助解决孩子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