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170万 银行门口遭持枪抢劫 银行安保被质疑!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去年7月他在河南郑州的中国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取完钱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持枪抢劫。他与歹徒缠斗近20分钟,但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未采取任何行动,最终歹徒逃离现场,该网友面部受重伤,一只眼睛失明。

倪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歹徒后来被警方抓获并判处死缓。他认为银行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他提前预约了大额取款,银行应当保证他在上车落锁前的安全。事件发生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只是站在门口观望,没有报警或上前制止。

倪先生回忆,去年7月2日他从银行取完170万元现金出来时,一名歹徒持自制枪支袭击他。他与歹徒缠斗十几分钟后,歹徒见抢不过他就逃走了。在这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站在门口观看,是一名路人帮他报了警,并在他受伤后叫来了救护车。

今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歹徒被判死缓。倪先生提出了38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法院只判赔7.3万余元。根据判决书,歹徒因生意失败及期货赔钱而产生抢劫银行取款人的念头,并多次前往银行蹲点。事发当天,歹徒袭击倪某某并试图抢走装有170万元现金的行李箱,但因慌乱摔倒未能得逞。经鉴定,倪某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左眼视力损害评为八级伤残。
倪先生认为银行应对此事承担责任,但他联系涉事银行时,对方一直在推诿。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在事件发生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证人证言显示,银行客户经理史某某看到外面有人抢劫,大堂经理和两名保安听到外面有异响,但没有人上前制止。
记者致电中国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建议向支行领导了解。当地银保监局已经介入协调此事,目前尚未有结论。银行客服回应称,总行规定中对此事尚无指引,具体情况需结合具体网点的人手和安保情况来定。
多名银行业内人士透露,有些银行对高净值客户有加强安保的规定,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客户自行离开。知名律师付建认为,银行作为经营场所,对场所内及周边一定范围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义务造成储户损害的,具有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12月2日,一则关于“男子取款170万在银行门口遭抢致重伤,当事人认为银行保安未帮忙应担责”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关注。事件发生于2024年7月2日
2025-12-02 17:00:04银行回应男子取170万银行门口遭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