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延误5小时身亡酒店仅赔2万 家属质疑酒店责任。11月24日,武汉一名男子在酒店突发疾病,托朋友送药,但救命药品被滞留在前台长达5小时,最终导致该男子不幸去世,此事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此前报道,11月20日上午,武汉市民老胡在长江新区雅斯特酒店居住期间感到身体不适,联系了住在附近的朋友韩顺,请他帮忙送药到酒店。韩顺从老胡的另一位朋友家中取到了药品,并于上午9点40分将药送到酒店前台。当时老胡的电话无人接听,韩顺向前台求助,告知是昨晚入住的房客,姓胡,名字是三个字,请求前台查询后帮忙送药到房间。前台人员表示没有义务帮忙送药,建议韩顺自行联系客人。韩顺在现场打了几个电话未果后,将药品交给前台并留言后离开。

酒店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韩顺进入大厅后告知前台自己给胡姓客人送药,但电话打不通。前台人员回复“药可以放这里,但你要自己跟他打(电话)”。韩顺再次拨打电话,响铃30多秒后仍未接通,随后转身离开。下午3点,酒店保洁人员发现老胡已在房间内死亡,法院推断其死亡时间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之间。
事后家人发现,滞留在前台的药品是治疗心绞痛、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药物。老胡的家人认为,酒店发现生病的客人失去联系后,没有及时排查情况,耽误了抢救时间,应为此承担责任。
24日晚,雅斯特酒店集团工作人员回应称,送药者韩顺与前台人员交流仅有一分多钟,且未告知客人病情。前台出于隐私考虑未查看药品,也未说过“没有义务帮忙送药”的话。该住客是酒店的金牌会员,可以延迟到下午3点退房,因此中午没有打扰客人。酒店方面表示不会逃避责任,正在积极处理。
律师尚满庆认为,送药者韩顺属于无偿热心帮忙,在法律层面属于“善意施惠”,法定注意义务较轻,在事件中没有法律责任。而酒店作为经营方,对房客生病的情况有法定注意义务。如果确认老胡因心脏病、高血压或糖尿病急性发病死亡,酒店方应对死亡承担次要责任。他还提醒,酒店经营者在发现客人买药后失联等异常情况时,需要谨慎核实处理,以免悲剧发生。
一瓶救命药在酒店前台滞留了5个小时,导致一名51岁男子不幸去世。这名男子名叫老胡,在武汉阳逻雅斯特酒店入住。事发当天早上9点19分,老胡因身体不适致电好友韩顺,请求他去另一位朋友家取药并送到酒店
2025-11-24 22:38:13救命药滞留前台5小时致男子身亡11月24日,武汉一名男子在酒店发病后托朋友送药,但救命药品被滞留在前台长达5小时,最终该男子不幸去世,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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