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媒体博主“小丁妹妹”分享的新家装修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她在视频中展示了如何将家门外20多平米的公摊电梯厅改造成一个可以观影、休憩甚至吃火锅的多功能空间。

小丁是大连人,四年前因工作调动至福州定居,并购入了这套一梯一户的房子。购房时,销售人员和物业均告知她该电梯厅可由业主自行使用,购房合同也注明公摊面积归私人所有。为此,她还补交了4万余元的面积差额。因此,对于网友质疑改造的合理性,她认为并无争议。

小丁观察发现,小区内类似的改造并不少见,邻居们有的将入户厅改造成洗衣房或宠物间,有的则改成棋牌室或会客厅。她耗时数日完成了自己的改造项目,安装了投影仪、柜子和墙纸装饰,使电梯厅成为一个温馨且实用的空间。这里不仅可以用作观影和休息的地方,还能与男友涮火锅、烤肉,兼顾了实用性与氛围感。

针对网友担忧的消防安全和外来人员闯入问题,小丁解释说,电梯间通风条件良好,配备有消防栓,窗户开启后烟雾可快速排出。此外,家具摆放并未遮挡逃生通道,房屋设有梯控功能,需业主操作电梯才能抵达该楼层。单元楼也有门禁防护,消防通道仅物业及保洁人员可进入,因此她认为不存在任何安全问题。

目前,小丁仍在社交平台更新装修及改造的视频,并向粉丝发出邀请:“欢迎来新家做客”。

然而,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从法律角度给出了解读。他认为,依据《民法典》第271条和274条,电梯厅属于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非个人专属空间。即使购房合同标注公摊面积为私人所用,物业和销售的口头承诺也不能作为独占公摊区域的合法依据。

根据《消防法》第28条,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相关设施。赵良善指出,小丁在电梯厅加装柜子、放置观影和餐饮相关物品,本质上占用了作为消防疏散通道关键部分的电梯厅,违背了该消防条款。这种私自改造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包括阻碍应急疏散与救援,以及增加火灾风险。一旦发生意外,会阻碍住户逃生,也会耽误救援人员的工作。此外,改造用的墙纸、柜子等多为易燃材质,会加速火势蔓延,即便开窗通风,也难以及时排出大量烟雾,易造成人员窒息。
赵良善建议,当事人应根据相关消防要求,让电梯厅恢复原本的通行功能,确保通道宽度满足应急通行和救援需求。若想合理利用该空间,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申请,组织涉及该公摊区域的相关业主共同商议。若达成一致,可在不影响消防和通行的前提下,设置可随时移动的简易家具,严禁在此区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关于小丁所述售楼处书面及口头确认电梯厅公用面积可作私人使用的情况,记者致电该小区售楼处,对方表示需向负责人汇报,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接到回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