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朱之文刑事自诉孙某某侮辱、诽谤一案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直到这时,朱之文才第一次见到这位困扰了他四年的“黑粉”。庭审中,孙某某只是一直道歉,却说不出发这些视频的真实缘由,只表示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并提到曾被拉进过7个专门交流如何攻击朱之文的微信群。朱之文没有接受这份缺乏诚意的道歉。
经过八个多月的审理,法院在2025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孙某某通过发布视频形式公然侮辱他人尊严、丑化他人形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同时,她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鉴于被告人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虽然孙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了酌情从轻处罚,但最终仍被判决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诽谤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朱之文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它打破了网络暴力案件中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困境。根据我国刑法,侮辱罪和诽谤罪通常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这意味着需要受害者自己收集证据去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网络环境下,侵权人身份隐蔽、证据容易灭失、跨地域维权成本高昂,使得很多受害者最终只能选择沉默。数据显示,2022年审结的587件诽谤刑事案件中,最终作出判决的只有79件,其中判决有罪的仅43人。朱之文案的胜诉为面临类似困境的网暴受害者提供了一个可行的维权路径示范:积极取证,通过刑事自诉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也折射出网络生态中一些畸形的现象。朱之文的律师提到,平台曾多次封禁孙某某的账号,但她总能换个“马甲”卷土重来。这无疑对网络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更有效的网暴预防和处置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案例也指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未能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连骂4年大衣哥的女子被判6个月 网络暴力终获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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