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实施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此举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中国将对以下类型的美国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这些费用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按航次计收,分阶段实施: - 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每净吨400元人民币; - 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 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 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如果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的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交通运输部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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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1:02:10中方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精准反制301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