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某些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以下物项将被纳入出口管制范围:
- 平均粒径小于等于50 μm的人造金刚石微粉(参考税则号列:71051020) - 平均粒径大于50 μm且小于等于500 μm的人造金刚石单晶(参考税则号列:71051020),但不包括用于装饰、首饰的培育钻石 - 具有以下特性的所有人造金刚石线锯: - 线径小于等于45 μm - 所含金刚石平均粒径小于等于8 μm - 破断拉力小于等于16 N - 具有以下特性的所有人造金刚石砂轮(参考税则号列:68042110): - 金刚石齿硬度小于等于30 HRB - 所含金刚石平均粒径小于等于5 μm - 最高工作速度大于等于40 m/s - 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设备(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 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工艺技术
出口上述物项需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出口经营者应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并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海关有权对填报信息存疑的情况进行质疑,质疑期间货物不予放行。
该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也将同步更新。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部分稀土设备、原辅料、超硬材料、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2025-10-10 08:03:55锂电池出口管制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62号公告,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2025-10-09 12:24:39这些稀土相关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了对锂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以及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2025-10-09 22:09:01中国对锂电池等实施出口管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以下物项实施出口管制:锂电池相关物项包括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
2025-10-10 09:30:56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对电池和材料的出口管制究竟对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10月10日,和讯投顾魏玉根表示,此次出口管制并非全面禁售,而是履行审批程序后仍可向友好国家正常出售
2025-10-10 19:33:13电池及材料出口管制是利好还是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