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涉事商家表示,发现错误的第三天曾在直播间道歉,并邮寄价值几万元的礼品希望获得客户原谅。商家怀疑客户补签了合同,已经提起上诉。
9月22日下午,联系下单客户时,对方婉拒了采访。
店主杨某近三年开始创业,在直播间销售珠宝。2023年3月31日晚,她卖出了一件268万元的翡翠吊坠。这是一位周姓熟客委托她找的货。这名顾客在直播间买了两三个月的货,累计下单上百万元,双方相互有日常联系。
当天的直播中,杨某多次表示这件翡翠“要大七位数,半个八位数”,并称已为周姓熟客谈了个很好的价格。这类高额货品一般是留着悬念,由意向客户直接与现场的助理保持联系,在链接挂出的瞬间完成支付。
杨某下播后才发现,这件翡翠被错标成26.8万元,周某已完成支付。考虑到当时已是深夜且这位是熟客,杨某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对方说明情况。
第二天上午,杨某约周某进直播间正式道歉,但周某未回应。杨某再次联系周某道歉并寄送檀香摆件赔礼,但被拒收。周某称这件吊坠是要送给朋友,无法交代。后续沟通期间,周某称这件吊坠原本是转卖给别人的,已经在4月1日与别人签了合同,不交付的话会面临三倍货款的索赔。
杨某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周某表示店家把货品的图片、尺寸发给她之后,她交给其他朋友看,别人相中后她“已经把货品许给对方了”。
2024年10月,周某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父女赔偿各项损失累计1522523.61元及相应利息。涉事助理被罚扣1000元后主动离职。
2025年8月11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2023年3月31日周某在直播间下单,双方约定4月2日发货,4月3日晚上商家告知因标价错误拒绝交付翡翠吊坠,要求周某取消订单。因涉案翡翠吊坠被原主人卖掉,无法进行鉴定,诉讼被撤销。
9月22日,涉事商家表示,发现错误的第三天曾在直播间道歉,并邮寄价值几万元的礼品希望获得客户原谅。客户签了一份落款时间是事发次日的转卖合同,一个月后收取别人的定金,商家怀疑是补签的合同,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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