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于18年前的“山东入室抢婴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曾某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和王某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某贵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还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2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
当年被抢婴儿姜甲儒及其父母表示,在听到死缓判决后,曾某孩情绪失控,不仅破口大骂,态度十分嚣张,甚至对受害人和法官出言不逊。法警一度难以控制他的行为。曾某孩在庭上宣布将会上诉,而姜甲儒的父亲也表示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姜甲儒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说:“曾某孩比第一次开庭时还要猖狂,破口大骂,把我们受害人都给骂了,法警都控制不了他。”
9月19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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