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属称会追究氢氟酸涉案人员责任 或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追责!近日,“女子散步踩到氢氟酸后去世”的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9月15日,浙江杭州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通报称,52岁的涂某某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生态环境部门也完成了现场无害化处置。
氢氟酸因其极强的腐蚀性被称为“化骨水”。它是一种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能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甚至可侵蚀人体骨骼,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氢氟酸属于“急性毒性”危害级别中的类别1,即毒性最高,皮肤接触即可致命。
9月18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再次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介绍,9月9日18时28分,分局接到报警称,涂某某在闲林街道星洲翠谷小区南侧山坡踩到疑似化学品,正在医院救治。接警后,分局立即指令闲林派出所出警,并联动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9月9日上午,涂某某陪同两位女性朋友在事发区域垦荒种菜,其间她踩破一只白色方形塑料桶,脚部接触到桶内的氢氟酸后出现剧烈灼痛。同行人员取水为其冲洗后将其送至其丈夫经营的食品店,随后由其丈夫送医救治。现场勘查发现,在废墟处另有两个同类型的塑料桶(一桶满装、一桶剩半桶,均密封)和一外包装纸箱残片(上有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该废墟原建有一平房,艾某发曾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在此居住,这三桶氢氟酸是其从事外墙清洗工作的儿子艾某槟放置的,2015年搬离时遗弃。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52岁的涂某某在杭州余杭区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活动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后中毒,送医抢救无效身亡。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9月16日下午,记者探访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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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39:21氢氟酸涉案人员已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