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将于9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要求任何形式的“不缴社保”约定,无论口头还是书面,均判定无效。新司法解释落地后,一些企业可能会将原本需要缴纳社保的用工形态向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用工形态转化,如非全日制用工、“灵活用工”,或是更多选择使用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
鉴于强制缴纳社保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影响,有学者建议,在未来的《社会保险法》修法中,应对中小微企业给予适当的灵活优惠制度安排。
事实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新司法解释第19条明确,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此外,新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新司法解释发布后,上述规定被外界解读为“全民强制社保新规”,引发广泛讨论。社会法领域学者班小辉表示,这些规定并非完全是“新规”。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早已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也不支持“不缴社保”的约定。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曾出现员工出于“拿现金更划算”的想法自愿放弃社保缴纳,选择公司多发现金,几年后反悔要求补缴社保甚至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显示,王女士于2013年入职北京某物业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她自愿放弃社保缴纳。2019年,王女士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补偿金。法院认为,这类放弃社保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保险基金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即使员工当初同意,也不能剥夺其日后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
2025年4月初,长沙一家公司的出纳李珊再次向老板提起社保问题。她在实习时,老板曾承诺转正后会为她购买社保,但转正近一年后,社保依然没有着落
2025-08-14 08:32:50社保新规下我们的工资会变少吗近年来,职场上关于社保的讨论持续不断。有人抱怨工资被扣社保后实际到手的钱变少了,也有人因为公司不交社保,在退休或看病时陷入困境——突发重病时,没有医保意味着需要自掏腰包支付高额医药费
2025-08-08 15:18:59社保新规变化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