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陈姓女子有一天逛淘宝,花了新台币480元买了20包棉花棒,主要是掏耳朵用的那种,2年后,被台湾的警察抓了。还要罚款10万。
因为棉花棒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种,和眼药水、耳温枪、口罩、卫生棉条、隐形眼镜、保险套、创可贴、纱布等都属于第一级医疗器材,属管制商品,一般商家不能贩售,必须由领有药商执照的业者,经过相关申请程序才能贩卖。律师李茂增表示,一不小心触法,可处3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女子在服装市场偷衣服被抓现行穿,同样的衣服下手事后还装傻刚,赔完钱又一家店主追来。...
2025-04-28 23:32:59女子服装市场偷衣服自助收银≠无人监管“买小偷大”自作聪明,偷的时候嘻嘻嘻,抓的时候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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