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账3500元备注彩礼要求返还 赠予行为驳回请求!谈恋爱往往以结婚为目标,但在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花费,如果后来分手,是否需要返还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今年七月,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原告刘某在未与女友彭某确定关系时转账3500元并备注为彩礼。恋爱期间他又多次转账,分手后要求彭某归还总计18852元,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认为这些转账属于个人赠予行为,不属于彩礼范畴。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提醒大家在感情中要保持警惕。如果觉得对方不合适或没有价值,应及时止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及婚外情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小丽与师某某于2017年11月7日登记结婚。2022年8月19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师某某通过银行和微信向杨某某转账共计109186元
2025-08-11 14:56:28男子出轨前女友向其转账10小布和小顾曾是一对甜蜜的情侣。交往期间,小布多次向小顾转账,金额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每次转账均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小布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顾返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转账20万元
2025-08-31 09:21:55男子转账20万备注自愿赠与8月14日,媒体报道称,2024年5月,刘某(男,1992年生)与彭某(女,1996年生)通过微信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
2025-08-14 12:11:40男子分手索回3500元彩礼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