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志伟律师指出,根据网传信息,争议点主要集中在男方是否存在以谈恋爱名义欺骗女方发生两性关系,以及欺骗能否导致违背妇女意愿,使女方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此外,男方提供的录音及发生关系后共同离开的视频是否能证明女方自愿也是本案重点关注的问题。
陈岩律师提到,最近流行的概念是“性同意可撤销”。尽管男方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没有强迫,但仍然被定为强奸罪。张新宇律师则认为,若实际情况与男方家属介绍的情况一致,则不符合强奸罪标准,不构成强奸。但案件具体情况是否与家属陈述一致,才是关键问题。
关于二审改判原因,彭志伟律师认为需要明晰。即使锜某某以谈恋爱名义与女方发生关系,事后不同意确认恋爱关系,这种欺骗与强奸罪违背妇女意愿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导致女方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张新宇律师补充道,二审的认定逻辑可能是认为男方欺骗女方与他发生性关系,仍然构成犯罪,但这种认定逻辑也可能存在问题。
付建律师表示,两个案件差异明显。大同案中,女方在性行为发生时明确拒绝且有反抗痕迹,证据链条完整。而南昌案中,性行为发生时女方无明显反抗,事后双方还有亲密互动,争议主要集中在事后女方因恋爱关系未确立而报警。两案都体现了法律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恋爱、订婚、结婚都不代表女性对于性关系的默许,彰显了法治社会对基本人权的保护,维护了女性的人格尊严。
信息技术正前所未有地改变人们生活,但必须坚守公民的合法权益。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2025-04-01 10:30:47评论员谈摄像头新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