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3月25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因特殊的订婚背景及复杂的案情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和法律界的关注。当日上午9时,二审的刑事部分正式开庭,下午3时则进行了民事部分的审理。经过约4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据庭审现场消息,检方在二审中仍然坚持认为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发生了实际性行为。
案件起源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通过大同市阳高县一家婚介所介绍相识。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决定订婚。同年5月1日,双方家庭为二人举办了订婚仪式,席某某家交付了彩礼10万元及一枚7.2克的戒指,并书面承诺在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
然而,订婚后的第二天,即5月2日下午,在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的婚房内,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强奸案”。女方陈述称,席某某不顾其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到了强奸。
案件发生后,阳高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并于5月5日对席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席某某犯强奸罪。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在二审开庭前,席某某及其家属积极准备辩护材料,并多次向法庭提交新证据。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表示,其子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并认为女方之所以控告强奸是因为双方在订婚后的财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郑女士还提到,事发当天下午,女方在婚房内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并逃出房间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这些行为让郑女士认为女方当时情绪非常不稳定,而非完全自愿与席某某发生性关系。
9月12日,记者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订婚强奸案”男方席某某家属及其辩护律师处证实,该案刑事案件二审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
2024-09-13 14:56:34订婚强奸案刑事二审再延期3月25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庭审结束后,男方母亲透露,该刑事案件将择期宣判。男方父亲表示,对无罪及胜诉始终抱有信心。男方席某某的父母表示,两年多来一家人深陷此案的泥沼,痛苦不堪
2025-03-25 17:36:00订婚强奸案男子父亲最新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