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料到,自己花6000余万买到的土地居然是违法的,此后历经漫长的10余年维权之路,至今依然未果。
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张女士曾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10月,有人介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有一家公司要出售87余亩土地。张女士和同事蓝先生等人开车前往现场考察,打算买来搞开发。当天行驶途中车子轮胎坏了,维修后抵达现场时天已快黑。他们分头行动,张女士去附近楼盘咨询售价,蓝先生等人则去考察那块地。售楼部工作人员称价格是3600元/平方米,他们考察土地后认为还可以,并得知该地块已经办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被抵押给了银行。经过多次洽谈,张女士最终花6000多万以股权转让形式从该公司雷某等人手中将该地块盘了下来,合同上载明的容积率是2.5。
合同签订后,张女士陆续支付对方费用,后来想将容积率调至3.5。2013年10月17日,镇远县住建局给当时的县国土局发函称,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容积率由2.0调至3.5,要求按规定追缴提高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张女士出示的收据显示,这笔费用他们曾分3次共支付了近2000万元。然而,镇远县住建局的函件让张女士起了疑心,上面提到的容积率2.0与当初合同上的2.5相差0.5,于是他们决定深入调查。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那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竟然是无效的,这让张女士感到上当受骗。此时他们已支付了一半的土地款,还欠雷某等人3000多万,加上已经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损失逾8000万元。发现事情真相后,张女士开始向贵州各级部门反映并四处维权,要求退还该笔巨款。
知情人士称,当时的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接到张女士的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该局调查后回应称,1997年至1998年间,镇远县政府在没有报请贵州省政府批准情况下就“征用”那87余亩集体土地,并为雷某的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在没有经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将该证交给雷某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2010年4月,镇远县国土资源局与该公司补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给其办理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直到2012年6月,镇远县政府组织用地报件,为该公司项目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获贵州省政府批准,至此该涉事土地才成为合法的国有建设用地。据此可以认定,该涉事土地在此之前仍属于集体土地,镇远县政府在此之前为涉事土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均为无效证件。即便如此,2013年4月,镇远县政府仍然未按法定程序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直接为该公司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此同时,黔东南州政府对此事亦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镇远县的该土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州政府责令镇远县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整改,自行纠正存在的错误行政行为,要求立即撤销为涉事土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收回该涉事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与涉事土地相关事宜依法妥善处理,尽快消除矛盾隐患,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月13日,河南新乡的李女士在封丘县贝贝拉姆产后修复店购买了一件价值19000元的内衣。她表示,店家声称这件内衣可以治疗各种疾病,但没穿几次就损坏了,而她的贷款还未还清。对此,李女士感到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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