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的徐先生反映他在山东济宁一工地因违反作业安全规范被项目领导惩罚吊挂在工地安全带体验区示众。此前报道中提到宜宾一工地“吊挂”惩罚工人的涉事公司与徐先生所在工地的施工方为同一公司。
徐先生于3月初经朋友介绍来到济宁工作,在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工地做焊工,项目建设方为四川平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月10日,他因高空作业时未按规范使用安全带被项目安全负责人惩罚。徐先生表示,自己作业时将安全带“低挂高用”,属于违章作业。下工后,他和其他工人被吊挂在工地的安全带体验区示众约5分钟。周围有不少工人围观,相关负责人还拍摄了照片和视频。随后,工地要求他们交5000元罚款,否则会被清退。徐先生提供了当时围观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显示多名头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被吊挂在安全带体验区,双脚悬空离地约50厘米,神情尴尬。
徐先生觉得被吊挂示众丢面子且不愿承担5000元罚款,次日便离开了该工地。涉事公司回应称,将工人吊挂在安全带体验区是出于安全考虑,属于项目的管理规范。对于罚款问题,公司未提供进一步解释。记者联系到济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会核实情况并反馈,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四川平烨建设公司在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负责人表示,将工人吊挂在安全带体验区并非处罚,而是自愿体验。若工人在工作中发生未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等行为,公司将要求工人再次进行体验以作警示。类似的做法还有让酒后工人体验平衡木等,目的是提高工人安全意识。该负责人强调,这一措施无强制性,如果工人不愿意体验,施工方会对劳务公司进行一定处罚或让劳务公司负责人对工人进行约谈教育。
律师指出,以“悬吊”的方式警示工人的行为系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带有明显的羞辱性质,侵犯了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侵权主体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企业有责任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作业安全,不得以侮辱、体罚等方式强迫劳动或实施其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月12日,山东济宁一名男子用儿子的小袜子制作成车挂的视频在网上走红。这双小袜子是刘先生的儿子刚出生时穿的第一双袜子,由他的妻子编织成了车挂。这个特别的车挂不仅装饰了车辆,还承载着儿子的成长记忆
2025-02-13 09:16:30男子用儿子第一双小袜子做车挂10月16日,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公布了《龙华大浪某工程项目“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4月1日14时25分许,大浪街道某工程工作井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
2024-10-18 14:39:50深圳公布高坠事故调查报告1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通报了一起发生在江北嘉陵公园观赏鱼池中的大量观赏鱼死亡案件。调查发现,这起事件是由该公园内一名游乐项目经营者李某所为
2025-01-13 21:57:07媒体评男子用杀虫剂毒死大量锦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