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与李女士在江西南昌县结婚不久后,发现妻子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罗先生怀疑妻子故意隐瞒病情,并且对方不愿继续共同生活,因此选择离婚。考虑到因结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并欠有外债,罗先生希望追回部分彩礼及黄金钻戒。一审法院判决李女士应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钻戒一枚,但罗先生对此不满,提起上诉。
罗先生表示,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婚前未同居。2023年10月,他与李女士举行婚礼并同居,给付了女方26.8万元彩礼及黄金钻戒。婚后不久,他发现李女士身体有问题,随后在当地妇幼保健院检查出其为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罗先生带李女士治疗,但治疗一段时间后,李女士不太愿意配合,也不愿继续共同生活。罗先生称,婚检时并未做相关检查,女方也未提及病情。婚后,李女士只是通过喝中药治疗,喝了两个疗程仍没有效果。回忆共同生活时,李女士曾提过不想要小孩,但罗先生当时并未在意。
之后,罗先生及其家人前往女方家中,希望李女士继续共同生活,但女方父母态度坚决。最终,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罗先生一直未向对方提彩礼返还一事,直至起诉。他表示,结婚加治疗费用大约花费了五十万左右,几乎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其中有部分是父母找亲戚借的钱。这件事对他和家庭产生了影响,左邻右舍会议论,目前他的经济条件不允许再婚。
罗先生的诉求是返还彩礼和黄金首饰等。一审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钻戒一枚,二审中罗先生要求返还50%-60%。目前,二审结果尚未出来。罗先生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尽到了丈夫的责任。
根据判决书显示,罗先生与李女士于2023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当年10月2日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为缔结婚姻关系,罗先生支付了26.8万元彩礼及多件黄金首饰。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诊断李女士先天性双子宫双宫颈,单侧肾缺失。2024年6月13日,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登记。法院认为,罗先生支付的26.8万元属高额彩礼,两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没有达成,被告应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钻戒一枚。
江西南昌县的罗先生在婚后不久发现妻子李女士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尽管罗先生曾带妻子治疗并花费约50万元,但因李女士不愿继续共同生活,罗先生怀疑她故意隐瞒病情,决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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