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公司辩解王某系因在工地喂狗时受伤,其并未安排此项工作,应由王某自行承担责任。狗是公司喂养看护工地的,并非王某私自喂养。即使王某如公司辩解的是在喂狗时滑倒受伤,那也是为了单位利益,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且公司提供的证言,系其员工所出,并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对该单一证言,法院不予采信。故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一审判决正确,亦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于员工在工作地点受伤,用人单位不能漠视,应主动担责,及时做好员工关爱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是法律底线,也是企业应有的担当。
涂师傅绍兴一家工厂上班,9月15号,他站在一辆小货车上拽一个包裹时突然向后倒,整个人从车上摔了下去,目前人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
2024-10-21 14:47:23工人卸货摔下车昏迷家属发愁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