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上诉书称未发生实质性关系 女方拒绝采访引发关注。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不公开庭审。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男方母亲郑女士表示,席某某未与吴某某发生实质性性关系。医院诊疗手册显示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鉴定书也表明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开庭前夕,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调查函》显示,拟对席某某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记者多次实地探访,但女方及其亲属未接受采访。村民称,女方家不是本村人,和邻里交流较少。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曾走访过吴某某家,未能见到女方。据村民说,村里对此事议论较多,有人见过男方开车来找吴某某。记者还实地走访了案发现场——席某某的“婚房”。房子是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客厅阳台窗帘有剪裁痕迹,卧室内有烟灰缸中的灰烬、烟头和打火机。
2025年3月24日上午,大同市中级法院就“席某某强奸上诉”一案召开庭前会议。女方未到场,男方补充勘验和证人出庭等申请事项。上诉方和检察员提交了新的证据,包括在彩礼纠纷民事案件中调取的吴某某相亲登记信息,其中记录了她另外两次相亲失败的经历。
根据《阳高xx婚介服务部登记表》,吴某某有多条相亲记录,媒婆表示吴某某在该相亲服务部登记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席某某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郑女士希望二审法院调查吴某某的两起相亲情况。
郑女士表示,当地司法部门询问是否接受缓刑,席某某坚称无罪,不需要缓刑。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调查函》显示,拟对席某某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席某某已收到最高法批准第四次延长审限的通知,审限延期至6月7日。
郑女士坚持认为儿子没有强奸吴某某,只是有亲密接触。警方对女方身体检查发现淤青,但女方陈述与客观证据矛盾。女方还称席某某没有打她,也没有威胁她的话。
席某某母亲郑女士表示,事发时双方因“房本加名”问题未谈拢,女方情绪失控点燃窗帘。席某某将她追回是怕她出意外,而不是为了强奸。郑女士希望法庭上能看到事发期间女方反抗的证据,并质疑检方批捕时间。
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进行了不公开庭审。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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