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因停车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一名七旬老人在上海一小区内倒车时将一名物业人员撞成重伤二级。老人坚称是操作失误,但监控录像显示的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怀疑。
2023年3月的一天下午,75岁的马某驾驶一辆法拉利跑车来到其住处二楼停车场。他尝试将车头向内驶入紧邻物业办公室的第20号车位,但多次尝试未果。两名物业工作人员告知该车位为物业专用,并建议马某另找其他车位。然而,马某坚持要停在该车位并继续倒车。结果,他在倒车过程中撞倒了一名物业人员,并将另一名站在车后方的物业人员张某挤至墙壁,造成张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后尿道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等严重伤害。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五处残疾,其中最严重的一处为六级伤残。
公安机关初查时,马某坚称自己年岁已大,在慌乱中踩错了刹车和油门,导致误伤。2024年3月,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该案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接手案件后积极组织赔偿调解,但马某不愿履行达成的赔偿协议。同时,检察官在查看证据视频时发现疑点:监控录像中,马某撞人后神情自若,未拨打110报警或120急救电话,且倒车时几乎未打方向盘。多年的办案经验和直觉让检察官怀疑这并非简单的过失伤人。
经过反复比对监控,检察官发现了关键线索:马某的车辆在倒车时多次停顿、启动,刹车灯一直亮着,车轮快速转动。证人和被害人也表示听到涉案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为进一步还原案发现场,检察官进行了现场模拟实验,证实了马某在倒车时处于油门和刹车一起踩的非正常驾驶状态。此外,马某作为驾龄28年的老司机,明知径直倒车会撞到人和墙,仍选择如此操作,表明其具有直接故意犯罪的意图。
经鉴定,马某患有焦虑障碍,但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原来,当天马某因物业拔掉其电瓶车充电线而心怀不满,倒车时又遭物业人员阻拦,情绪失控导致倒车撞人。长宁区检察院认为,马某在明知车后有人的情况下继续驾驶车辆倒车,并实施猛踩油门等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2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九年。
社交媒体上近日流传一组照片,显示一辆黄色跑车仰面翻倒在高速路边。据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德国A23号高速公路上个月,翻车的是一辆价值约496万元人民币的法拉利Purosangue
2024-11-19 17:22:11德国84岁老太太开法拉利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