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杨妞花收到了贵州高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二审裁定书。裁定书中指出,余华英上诉提出的所有拐卖行为均系其情夫龚显良提出,所得钱财均由龚显良支配,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等辩解理由,均未被法院采纳。
贵州高院在裁定书中用四个“极”描述了余华英的罪行及后果——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系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因拐卖儿童罪和脱逃罪被丽江市古城区法院判刑16年6个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
重审一审宣判后,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杨妞花也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2024年12月19日,贵州高院重审二审当庭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重审一审死刑判决。
贵州高院审理认为,余华英和龚显良无论是谁先提出拐卖儿童,均是一拍即合,共同商议实施犯罪。二人共同选择作案地点,先是租房熟悉环境,后选择作案对象,由龚显良或余华英通过买糖果、冰棒等物品诱骗儿童。根据被害人陈述、介绍人及收买人证言,均是余华英与买家商量价格并完成交易。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余华英行为积极主动,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此外,余华英虽未参与王加文拐卖儿童的行为,但其单独或伙同王加文将儿童带至河北邯郸出卖,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王加文相当,也是主犯。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10-25 11:06:00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10月25日上午,贵阳中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妞花、谌江海等被害人及亲属到庭旁听了此次宣判
2024-10-25 11:18:01余华英重审一审死刑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10-25 14:35:00余华英庭审现场全程发抖人贩子余华英的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随着警方调查深入,发现她在短短十几年间拐卖了17名儿童,导致12个家庭破裂。其中有些家庭甚至失去了两个孩子。余华英的罪行被揭露,源于杨妞花的故事
2024-10-25 15:42:58余华英在雪糕上下药拐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