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全国将实现医疗影像互认
12月1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医院正式启动医保影像云共享路径,各省份影像管理机构系统中的影像目录数据可上传到国家医保影像数据云共享中心,全国的医保影像信息将逐步实现共享互通。
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碰撞”将再次深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还设定了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互认的项目超过100项,部分地区也在积极探索跨省互认工作。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接诊医师根据诊疗需要,可以进行重新检查的六种情形。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力争2025年底,实现全国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影像数据云共享中心可调阅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医学影像信息;2027年底,力争实现全国医保影像云数据“一张网”“路路通”,有效解除广大患者重复检查费时、费力、费钱的痛点问题。
国家医保局出台“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将现行价格项目整合为26项。CT、磁共振、X光是常见的检查项目,但“检查多、检查贵、检查重复”也是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
2024-11-21 10:26:02云影像纳入放射检查价格构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
2024-11-27 14:20:27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