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燃放时间、区域及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等作出规定。
为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燃放时间为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管理区域内,除国家机关驻地、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特定区域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以下10个重点区域5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并张贴禁放标识: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中心、紫荆山公园、郑州经开区管委会西办公楼、郑州第四十七中学、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河南红十字血液中心、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创业中心、惠济区政府、上街区政府。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小区内燃放需划定安全区域,并由乡镇(街道办)、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属地政府督促相关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国家标准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燃放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三无”产品及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不得对准易燃易爆物品燃放,未成年人燃放需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进行。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和县(市)、上街上街区政府决定本区域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暂停施行,本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结束后立即恢复施行。
目前地震预报是世界性科学难题,不可能做出精确预测,能将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说得非常确切的地震预报一定是地震谣言,而且地震预报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发布。
2024-08-09 16:20:11辟谣!确切预报地震时间地点震级的一定是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