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郑隆犯重婚罪被拘184天后改判无罪,安溪县法院赔偿其11万元。文书记载,其妻首婚因违法冒名不受法律保护,郑隆和她重婚没有侵害受保护的婚姻。
11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的郑隆因“重婚罪”获刑184天后,获得了1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款。他表示正在申请民事赔偿。2021年,郑隆与黄静选择结婚。因纠纷,郑隆到安溪县公安局投案并反映妻子的问题
2024-11-29 00:01:00重婚男被改判无罪获赔偿11万山东淄博的路某某在发现妻子出轨后,接受了其情夫刘某某支付的2.5万元作为“补偿费”。起初,路某某因此被判定犯有敲诈勒索罪,获刑半年。然而,案件近期出现了转折
2024-10-08 16:54:00男子捉奸收"赔偿"被判刑男子捉奸收补偿被控敲诈案改判无罪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当场捉奸后收妻子情夫2.5万元“补偿费”,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6个月,此案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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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3:21:03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