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根据该规定,入户类别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和安居乐业入户五个类别。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根据对应的入户类别和相关条件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
本次修订旨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并实现入户全覆盖。对入户文件进行了“五合一”整合简化,并对入户条件进行了调整。意见征集时间为11月18日至12月18日,公众可通过指定途径反馈意见。计划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在引进人才入户方面,《规定》进一步放宽了条件。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和社保限制。博士、硕士、本科的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同时,降低了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人员在35周岁及以下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情况下申请入户。具有中、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群,年龄限制和社保缴纳要求维持不变。
政策性入户方面,适度放宽了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的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的条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还完善了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补充了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及其随调随迁家属的入户条件。
新增的投资纳税入户适用于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20万元以上的人员。市发展改革部门可适时调整这一条件。此外,为了满足各类人群的入户需求,还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优化后的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了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由45岁放宽至50岁,指标条件简化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和年龄3项。
公众可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发表意见,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11月18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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