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胃仙IP创始人获刑8年
浪胃仙原MCN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先生表示,这一案件对整个MCN行业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法院查明游某某伪造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2024年8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的四百余万元公司资金,并交还涉及的网络账号。游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2024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8年2月7日,游某某与重庆风云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彭先生、李某共同成立了天权星公司,风云互娱公司占股60%,游某某占股30%,彭先生、李某占股10%(由游某某代持)。游某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游某某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代表公司在抖音和快手等平台注册网络账号。2018年7月23日,天权星公司与艺人李某某签订独家经纪合同,全权代理李某某的网络平台主播活动,拥有其版权及相关商业权益。公司利用该艺人拍摄短视频,投入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运营,形成广告收入、流量分成收入等。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游某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游某某,但他伪造“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采用隐瞒其他股东、借用他人账户收取公司业务款、私卡收入不如实入账以及虚构公司支出等方式将公司资金非法据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游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2月9日,上游新闻报道了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涉嫌侵占400万经营收入并被批捕的消息。作为头部吃播IP,浪胃仙拥有超3000万粉丝。2022年3月6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出镜称,浪胃仙和另一位公司管理人“带走团队,过河拆桥”。在个人主页简介中,游某某还写到:“我不是网红,也不是美食博主。嗯,我是冤种老板……”
随着MCN行业发展,IP的价值不断攀升,账号归属权问题成为MCN机构与创作者之间的重要议题。彭先生认为,游某某的侵占行为对公司带来了巨大影响,也给MCN行业同行敲响了警钟。在他看来,一旦网红IP产生商业价值,账号归属、主播权益和收益划分必须制度化,否则容易产生纠纷。
律师周小山建议,MCN机构、网红及经纪人三方应事先签订完善的合作协议,明确财务管理、账号归属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建立健全的规则能有效促进三方合作与发展,降低法律纠纷风险。浪胃仙IP创始人获刑8年!
11月13日,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犯职务侵占罪,终审获刑8年罚款100万元。
2024-11-14 11:07:42一图梳理浪胃仙事件始末浪胃仙原MCN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先生表示,这一案件对整个MCN行业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11月12日,彭先生展示了法院判决书
2024-11-14 08:15:00浪胃仙创始人获刑8年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法院还责令其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2024-11-13 16:10:19浪胃仙“创始人”犯职务侵占罪获刑天权星公司负责人彭先生表示,游某某的案件对整个MCN行业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法院查明,游某某伪造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侵占公司巨额财产
2024-11-13 16:09:27浪胃仙创始人职务侵占获刑8年11月12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2024-11-14 08:28:10法院责令浪胃仙创始人归还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