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了杨幂与邓某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书。邓某某是一名网店经营者,未经杨幂许可,在其网店中使用杨幂的肖像进行品牌商品推广,商业使用目的明显,构成对杨幂肖像权的侵犯。法院判决邓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150元。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5月,邓某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
天眼查App显示,9月12日,绍兴骏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袁某某和仲某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61万元,涉及赵丽颖与上述公司及人员相关人格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24-09-14 11:17:04侵权赵丽颖商家被强执61万近日,周某某、吕某某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均为8713元,涉及肖战与两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4-09-26 13:15:12肖战两黑粉被强执8713元近日,朱某某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5万余元,涉及王鹤棣与其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4-10-09 11:38:51侵权王鹤棣黑粉被强执1.5万近期,永康市吉发工贸有限公司与永康市吉御工贸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其公开道歉的责任,针对此情况,法院公告了与黄晓明之间的肖像权、姓名权及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
2024-06-28 16:43:42侵权黄晓明商家未道歉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