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一名13岁少女与网友相约见面后遭到不法侵害,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察觉到异常,迅速报告了该线索。2023年6月,这名化名为小习的女孩在父母陪同下到嘉定区一家医院就诊
2024-11-28 20:10:0013岁少女遭侵害近日,有网友发帖,洛阳三高强制要求家长去学校看晚自习,对此不满:“家长上班忙了一天了,还要被强制要求去学校看晚自习,学校是没有老师吗。”
2024-11-25 09:58:30高中强制家长看晚自习?校方回应一名13岁少女与网友相约见面后遭到不法侵害。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察觉到异常,按照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迅速报告了该线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分享了一起妇女儿童维权驿站工作典型案例
2024-11-28 17:14:5413岁少女与网友见面遭不法侵害面对未成年人就医时被诊断出怀孕的情况,部分地区的医院正试点推行强制报告制度,为这一复杂的医疗伦理议题提供了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2024-09-04 07:58:53强制报告未成年人怀孕无需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