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议案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到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从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议案已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进行监督。
6万亿+4万亿!化债举措如何减轻地方政府压力?专家解读→昨天(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024-11-09 10:53:256万亿+4万亿!化债举措如何减轻地方政府压力?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2024-11-08 18:31:00人大审议通过6万亿化债举措6万亿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化债举措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8日)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
2024-11-08 16:25:5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化债举措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8日)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2024-11-08 17:58:40地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