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充值3万玩游戏竟甩锅女儿
11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名叫胡某的母亲因一起游戏充值争议将一家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胡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她的10岁女儿长期生活在湖北老家。据胡某称,她的女儿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她的手机分70多次向游戏账户充值了共计3万多元。胡某认为这笔钱是女儿在南京看病期间擅自操作的,因此要求游戏公司全额退款。妈妈充值3万玩游戏竟甩锅女儿!
然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这些充值行为大多发生在深夜或工作日的白天,这与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不符。充值者还进行了复杂的财务操作,例如多次从支付宝账户转款至银行账户,然后再通过微信支付给游戏账户。这些操作显然超出了一个10岁孩子的能力范围。面对这些疑点,胡某未能提供女儿在南京生活的证据,也不愿意让法官与其女儿交谈以核实情况。基于上述事实,法院最终认定胡某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案件发生后,有网友表示,现在的成年人真是太离谱了,明明自己犯下的错,却想尽办法推卸责任,真是让人无语。这位母亲不仅没有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还试图通过诬陷自己的孩子来逃避责任,这种行为实在是太自私了。也有网友认为,这简直就是典型的‘甩锅’行为!如果大人连自己的行为都无法负责,那我们还能指望他们教给孩子什么?这位母亲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信誉,还可能对女儿的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希望这种不负责任的大人能够受到应有的谴责。
如果一位成年人用自己的账号和支付工具进行游戏充值,事后却声称是未成年人所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位成年人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导致他人(如游戏公司)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退款),则该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在本案中,胡某明知充值行为是由自己完成的,却谎称是女儿所为,企图骗取游戏公司的退款,这明显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南京发生了一起游戏充值纠纷案件。胡某声称她10岁的女儿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她的手机多次向游戏账户充值,累计金额高达3万余元。胡某随后要求游戏公司退款,但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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