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回流药不仅危害医保基金安全,还影响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医保局11月2日发布公告,表示监管部门在发现和查处这些药品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公告指出,通过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进行分析,发现了11个省份46家医药机构疑似存在复方阿胶浆的药品串换、回流药、假药等线索情况,并要求相关医保部门核查并在11月20日前上报结果。这是自今年4月启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以来,首次公开核查涉嫌药品重大违法行为的线索。
药品追溯码通常以条形码或二维码形式印制在药品最小包装上,是药品出厂时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编码标准处处长曹文博解释说,这种追溯码就像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每盒药都有唯一的追溯码。陕西省榆林市医保基金安全防控中心主任韩海军介绍,在药品流通中,通过扫码仪器发现一组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可能意味着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情况。同时,通过追溯码可以实时查看药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信息。
此次国家医保局提到的46家医药机构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的情况,且均涉及医保基金结算,背后可能存在波及多个省份的重大药品违法行为线索。
目前,全国多地已推开追溯码使用。例如,福建省厦门市实现了全市15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追溯采集全覆盖;陕西省榆林市截至6月10日共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4057次,涉及费用126.29万元。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近3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和近50万家定点零售药店。预计到年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追溯码的扫码入库工作。
随着追溯码进一步推广,患者购药时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追溯码获取药品相关信息,了解药品的生产、销售和是否被二次销售等情况。国家医保局还将陆续发布有关医保药品重复追溯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如果发现自己购买的药品涉及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可以凭借包含追溯码的药盒和发票进行维权。
国家医保局提醒,每一盒药都应留下“数字足迹”,药品追溯码有助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消费者不应听信蛊惑将医保药品拿去卖钱,从业人员也不应倒卖假药、劣药或回流药。
国家医保局11月2日发布公告,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唯一身份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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