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诱骗男孩裸聊被判刑
11岁男孩小陈在网络上不慎落入“裸聊”陷阱,被40岁的女主播诱导刷礼物打赏约一万元。家长发现后报警,涉事女主播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3年。该案件被评为佛山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23年7月,小陈结束了一学期的学习迎来暑假。某天他在平板电脑上网时看到一个成人社交网站的弹窗,在好奇心驱使下偷偷用外婆的微信号登录并注册账户充值,然后趁父母睡着后与网络女主播视频聊天。连续多日的小陈晚起引起了父亲的警觉。最终在父亲的逼问下,小陈承认了自己晚上登录社交软件与女主播裸聊的事实。父亲查看外婆手机后发现了多笔异常消费记录,共计一万多元。
周某是“有情趣”软件的一名网络主播,为了获取平台话费返利及打赏,在明知小陈仅11岁的情况下,多次通过语言、肢体动作、着装、裸露身体等引诱小陈进行裸露和玩弄身体隐私部位的聊天,并让其充值刷礼物。小陈的父亲察觉到周某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果断选择了报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顺德区检察院经研究认为,周某的行为侵犯了儿童的性权利,严重影响儿童性心理正常发育,损害心理健康,应受到刑罚处罚。
顺德区检察院迅速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提取固定证据并通过软件后台锁定嫌疑人。公安民警远赴广西将嫌疑人周某抓获,并追缴非法获利。2023年12月18日,顺德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猥亵儿童罪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采纳检方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该案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发现家庭教育上的缺失是小陈掉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小陈的父母没有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也没有对其进行正确的防性侵教育及网络安全教育,老人对微信、银行账户管理不严。为此,顺德区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正视问题。为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顺德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案网络平台的监管,并开展专题公益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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