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前期水资源税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有利于完善绿色税收体系,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水资源费改税推广至全国,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不大。《办法》统筹现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在保持税制要素和基本框架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等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办法》还规定,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地方可以减免水资源税。
关于水资源税和供水价格的关系,《办法》明确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通过税收引导相关企业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水的漏损。相较前期改革试点,《办法》进一步界定了水资源税征收范围和对象,强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正向激励引导作用。水资源费改税对一般居民和企业来说,实际负担不会有大的变化。为了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节水型企业会得到鼓励,而水资源消耗较大、粗放式发展的企业会进一步受到抑制。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将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同时,《办法》新增了地方可以减征和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授权地方确定特定取用水的水资源税核定方法和计征方式等。此外,《办法》还强化分类调控,体现地区差异。一方面,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从高确定税额,通过设置差别税额,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水资源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合理设置不同地区最低平均税额水平,授权地方按规定确定本地区水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额。
为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实施,各级财政、税务、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结合实际,对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知操作,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精准性。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财政、水利等部门妥善做好税额标准制定等授权事项工作,同时推动建立税务与水利部门工作配合机制,开发和测试征税信息系统,实现涉税信息自动预填、自动计算,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落地。
12月1日起,工业互联网平台、中文域名、电化学储能等一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将为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保障公共安全、满足百姓更加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标准支撑。
2024-11-29 21:05:05国家标准从明天(7月1日)起,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将正式实施,内容涵盖交管电子证照应用、简化办牌办证手续、优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方面。
2024-07-01 00:01:43行驶证自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
2024-11-01 11:42:13招商银行:11月1日起实施存量房贷利率新机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一则公告,旨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市场准入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
2024-10-12 20:20:00电动车新规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