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一审。此案因被控拐卖儿童人数增加至17人而备受瞩目。庭审当天,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参与,部分寻亲家长也旁听了全过程。从上午10时持续至下午5时30分左右,公诉方建议对余华英判处死刑,庭审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受害人杨妞花在受访时透露,余华英在庭审中的态度极为恶劣,未表现出丝毫悔意。她指出,余华英全程未曾流泪或道歉,相比之前的庭审表现,这次显得更为冷漠和嚣张。杨妞花回忆,在庭上陈述受害经历时,余华英非但没有正视受害者的痛苦,反而在抠手指,对受害人的指控予以反驳,甚至与律师及受害者家属发生争执。
案件时间线显示,余华英最初于2023年9月18日在贵阳市中院被一审认定犯有拐卖儿童罪并被判死刑。随后,她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并于同年11月28日在贵州省高院开庭。2024年1月,因发现原判遗漏余华英其他犯罪事实,贵州省高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中,余华英被指控在1993年至2003年间共拐卖17名儿童,加上先前已被判决的案例,涉及儿童总数达到19名。
重审开庭时,余华英对于增加的拐卖指控承认参与,但否认虐待儿童等不利于自己的具体细节,并试图将责任推给同伙。对此,公诉方强调,无论主从,参与拐卖的行为均应受到严惩。
杨妞花作为被拐儿童之一,她的坚持举报最终导致余华英被捕。她和其他受害者家庭不仅要求严惩余华英,还提出了民事赔偿,以此追责余华英对他们家庭造成的不可逆伤害。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此举旨在寻求法律上的公正与安慰,同时也希望能鼓励更多被拐儿童勇敢站出来,促进寻亲的成功概率。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了重审的首次开庭。庭审过程里,余华英表现出了强烈的抵抗情绪,面对质询时频繁声称自己“记不清”或“不了解情况”,未展现出真诚的悔悟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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