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决定:案件反转,无罪宣判
2023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存疑,决定重新审理该案。2024年1月1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再审,审理重点围绕路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展开。
辩护律师认为,路某某的行为是因发现妻子出轨而情绪失控的激情反应,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敲诈勒索行为。刘某某明知张某已婚,却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本身有过错,支付补偿属于道德层面的赔偿,路某某并非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刘某某支付款项。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路某某的行为确实属于愤怒之下的宣泄,并非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索要财物。同时,刘某某明知张某已婚仍与其发生关系,对此事负有重大过错。法院认为,双方的协商属于自愿行为,补偿款并非通过威胁和恐吓获得,路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
判决结果:撤销原判,路某某无罪
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的有罪判决,宣告路某某无罪。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路某某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路某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司法机关在认定敲诈勒索罪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本案中,路某某的行为更多是对妻子出轨行为的激愤反应,而非非法敲诈。
结语:激情犯罪与正义判决
这起案件从最初的敲诈勒索罪名到最终无罪判决,经过了长达数年的法律博弈。在整个过程中,路某某的愤怒反应并不构成敲诈勒索,补偿款的支付也并非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获得。该案的最终判决不仅反映了法律的严谨性,也凸显了对实际情况和社会道德的综合考量。法院在再审中作出的公正判决,彰显了司法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在2021年,山东淄博人路某某察觉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他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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