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微发布消息称,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公告显示,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除此之外,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四个部门于9月29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整措施,旨在优化限购政策、信贷条件及税收规定,新政策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
2024-09-30 13:55:05上海优化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