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无锡的徐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竟被砸出了一个凹陷。经过调查,这是楼上一名12岁孩子扔下的“水气球”造成。
之后,徐先生的车辆被拖到4S店维修,徐先生支付费用共7000余元。但在徐先生要求孩子家长赔偿相关费用时,对方却因维修费过高不愿支付。
最终,徐先生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抛掷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孩子父母主张的维修费过高等异议,由于其未能提供证据,因此法院对案涉车辆维修费、拖车费予以认定。
最终,法院判决小孩的家长承担7000余元的维修费用(及拖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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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5 11:05:03孩子未做肝脏活检保险公司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