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事由是徐先生的车辆在楼下遭到了意外损坏,车身上出现了一个凹陷,而罪魁祸首是一个从天而降的“水气球”,投掷者是一名12岁的孩子。为此,徐先生不得不将车送至4S店修理,总计花费了7000多元。然而,当他向孩子家长索赔这笔费用时,却遭遇了阻力,对方以维修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付。
面对赔偿难题,徐先生决定诉诸法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若此类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损,行为人或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明确了孩子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应负有的赔偿责任。对于孩子家长提出的维修费用过高的异议,因其缺乏有效证据支持,法院未予采纳,确认了车辆维修及拖车费用的合理性。
最终,法院裁决孩子的家长必须承担全部维修及拖车费用,共计约7000元,为这起高空抛物事件画上了句号。
汪女士遇到难题,她的女儿在北京被诊断出患有一种名为肝豆状核变性的疾病,在申请重疾险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原因竟是孩子未进行保险合同中提及的肝脏活检
2024-09-15 11:05:03孩子未做肝脏活检保险公司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