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老先生离世后,年逾九旬的杨老先生手持一张樊老先生开具的30万元储蓄存单前往银行,意欲提取这笔被指为遗产的资金。杨老先生解释,这份存单是老同学樊老先生留给他的遗产。然而,银行因无法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拒绝了杨老先生的提款请求。
杨老先生和樊老先生是上世纪50年代的大学同窗,两人友谊深厚。特别是在80年代杨老先生返回上海后,他们交往频繁。由于樊老先生独居且无近亲,杨老先生时常协助处理生活中的大小事务,包括搬家、买卖房产等。樊老先生的唯一兄弟早年参军并被传已在50年代逝世,其父母也相继在60-70年代离世,因此樊老先生晚年颇为孤单。
2016年,樊老先生通过自书遗嘱,指定在他去世后,剩余的钱财交由杨老先生全权处理。2019年,樊老先生再次声明,确认杨老先生为其监护人,并在声明中提到,若其去世,希望杨老先生能处理其遗物及存款。杨老先生据此认为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有权提取樊老先生的银行存款并分配遗产。然而,当他持存单前往银行时,却被银行以无法验证遗嘱真伪为由拒绝服务。
面对此情况,杨老先生提起诉讼,主张遗嘱合法有效,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及遗产受赠人,有权获得樊老先生存在银行的30万元本金及利息。银行方面则回应,因未参与遗嘱制定过程,无法直接判断遗嘱的真实性,需由法院进行审查。
经过法院的审理,确认了樊老先生所立遗嘱的有效性,其中包括多份遗嘱内容的比对分析,均指向杨老先生作为遗产管理人的身份。最终,法院判决银行需向杨老先生支付樊老先生账户中的本金3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支持了杨老先生的诉求。
樊老先生离世后,九十多岁的杨老先生带着一张由樊老先生开具的30万元储蓄存单前往银行,声称这是老同学留给他的遗产。然而,银行因无法验证遗嘱的真实性与背后的具体情况,拒绝了杨老先生的取款请求
2024-09-08 08:30:33老人30万存款留老同学樊老先生离世后,年逾九旬的杨老先生手持一张樊老先生名下的30万元储蓄存单前往银行,意图领取这笔被指为遗产的资金。杨老先生声称,这是昔日大学同窗樊老先生留给他的一份遗产
2024-09-07 18:41:00老人30万存款留给老同学近期,一起关于“母亲无法取出已故儿子银行存款5.5万元”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江西法院公众号的报道,这笔存款是在鹰潭某银行开设的账户中,余额为55528.96元
2024-06-23 10:15:20母亲欲取过世儿子存款被拒起诉银行近期,一起关于“母亲无法取出已故儿子银行存款5.5万元”的事件引发了网络热议。据报道,这笔存款存于鹰潭某银行,金额总计55528.96元,存款人为李某,他在2023年5月去世
2024-06-25 06:12:37儿子突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