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9月1日起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于15日宣布,为了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将于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以进一步便捷纳税人在不同区域间的迁移流程。
具体而言,税务机关将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登记信息共享,利用电子税务局等平台,依据共享的地址变更信息,向计划迁移的纳税人推送详细的涉税事务处理指南。此举旨在帮助纳税人提前了解并处理任何未结清的税务事宜。
在迁移过程中,税务机关将加快相关事务的处理速度,包括简化发票管理和税控设备的变更流程。例如,采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自动将发票额度转移到新注册地。省内迁移时,纳税人能在线更新税控设备信息;跨省迁移,则支持线上注销旧设备,并直接向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或使用电子发票服务。
对于涉税风险,采取分类管理策略。低风险纳税人可即时完成迁移手续,其风险任务后续由迁入地税务机关跟进;中高风险纳税人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风险应对,之后即可办理迁移。此外,系统将自动提示有退税需求的纳税人办理相应手续。
迁入地税务机关将实施“一站式”服务,确保纳税人的信用评级、发票额度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保持不变,并指导纳税人完成迁移前的遗留税务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改进跨区迁移服务,防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不允许干涉纳税人正当迁移,不得以风险评估为由无故拖延迁移进程,或增设迁移限制。所有违反规定、妨碍纳税人迁移的文件及要求将不予执行,并需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对于违规设置迁移障碍的税务机构及个人,将依据规定严肃追责。
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2024-08-16 11:40:079月1日起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于15日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将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跨区域迁移流程,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加强税务服务的全过程支持,确保纳税人迁移过程更加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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