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的阮双全因涉嫌无证倒卖香烟在一审中被判处五年徒刑。案件二审期间,阮双全的律师提交证据,指控关键定罪证据实为烟草局人员在三年后两次凌晨到阮双全原经营地点补拍伪造。对此,麦积区烟草局回应称,涉及伪造证据的两名工作人员已被移交给纪委接受调查。
近期有媒体报道,律师在诉讼中揭露,甘肃天水市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被监控捕捉到在三年后凌晨进行送达通知书的“摆拍”行为,这起涉嫌提供伪证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庭审中,烟草局方面承认了送达资料曾经丢失,补拍照片是为了补正送达记录中的疏漏,虽然承认送达过程有瑕疵,但坚称行政行为本身合法有效,符合程序要求。
6月17日,麦积区烟草专卖局证实,涉事人员正在接受纪委的调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主任指出,这份补拍证据的有效性需依据法庭审理及证据规则判定,考虑到其补拍性质,真实性可能存在问题。
阮双全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烟草局是否依法向其送达了《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阮双全声称从未收到通知,从而未能行使听证权利,他认为自己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二审中,阮双全的律师不仅提供了多项证据质疑烟草局的送达行为,还展示了监控视频及截图,显示烟草局工作人员在今年5月两次清晨前往阮双全旧址进行所谓“送达”过程的摆拍,包括在店铺外张贴通知书并拍照后撕下的行为。这些证据进一步引发了对烟草局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质疑。
对于律师的指控,烟草局出庭人员承认了补拍行为,并解释称原始送达照片因工作人员疏忽遗失,之后补拍是为了弥补档案缺失。尽管烟草局坚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阮双全的律师强调,停业整顿与收回许可证是两个独立的行政决定,且取消从业资格需经过正当程序,包括告知听证权利,而烟草局未能提供有效送达证明。
目前,麦积区烟草局内部正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而该事件是否构成伪证或其他违法行为,仍有待进一步法律程序确认。
原标题:三年前应当送达的通知书三年后“摆拍”甘肃一烟草局被指伪造证据一份原本三年前就应该送达当事人的通知书,工作人员三年后清晨临时上门张贴拍照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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