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权曾自述是自己摔伤
5月28日,广西崇左警方发布通报。近期,网络平台出现“7旬老人为46岁儿子胡万权发声求助”的相关信息。崇左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在崇左市检察机关全程监督下,依法开展全面核查。
2022年5月3日22时许,胡万权(男,1975年10月出生,重庆市巫溪县人,2022年3月到崇爱高速亭亮隧道路段务工)从宁明县亭亮镇龙旺村逢楼屯小卖部沿在建的崇爱高速公路返回工地宿舍,途经亭亮隧道北面200米处涵洞路段时,不慎跌落受伤,次日12时许送医院救治,于2022年5月6日14时许经医治无效死亡。
胡万权死亡后,胡某平(胡万权的胞弟)于2022年5月7日向宁明县公安局报警,宁明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胡万权家属对不予立案提出异议,先后向宁明县公安局申请刑事复议、向崇左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向宁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宁明县公安局于2022年6月8日作出不予立案刑事复议决定;崇左市公安局于2022年8月3日作出维持宁明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刑事复核决定;2023年2月6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立案监督听证会,于2023年2月8日作出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另查明,2022年6月9日,胡万权父亲胡某成、母亲瞿某祝、胞弟胡某平等3人与胡万权务工所在公司达成死亡补偿协议,协议载明“胡万权因个人私自外出意外摔伤,经送医不治身亡”。务工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胡万权家属补偿人民币130万元,并于当日将该款转至胡某成银行账户。
工作组通过复核卷宗材料,实地复勘事发现场,认定该涵洞为坠落唯一现场,现场遗留血迹、牙齿均为胡万权本人,现场血迹没有检测出他人DNA。
5月28日,广西崇左警方针对网络流传的“7旬老人为46岁儿子胡万权求助”信息发布了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组建工作组,全程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对事件进行了详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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