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监狱近日顺利完成了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18名服刑人员参与了涵盖9个专业的单科考试。自1994年起,该监狱已组织服刑人员参与自学考试2908人次,累计完成考试10862科次,共有5172人次通过单科考核,其中78人成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河南省第一监狱,作为司法部认可的优秀特殊学校与现代化文明监狱,早在1994年3月便设立了全省首个狱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及考点。三十年来,监狱始终坚守自学考试这一文化改造阵地,将其打造成教育改造工作品牌,有力推动了改造质量提升。在这所特殊的“学校”中,许多特殊的“学生”得以悔过自新,通过努力学习实现自我重塑,最终获得大学文凭。
刘某因涉及盗窃致死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初入狱时,他情绪低落,沉默寡言。在监狱警察的关爱、引导与鼓励下,刘某自1994年开始自学,1997年顺利完成了秘书专科全部14门课程,获得省财经学院颁发的秘书专科毕业证书,成为河南省监狱系统首批大专毕业生之一,并因其改造表现优异而获减刑。随后,他在2000年报名参加法律本科自学考试,于2004年通过全部23门单科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成为该监狱首位通过自考获取本科文凭的服刑人员。
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入狱时深感绝望,甚至萌生轻生念头。然而,在监狱警察的激励下,他重燃希望。1994至2002年间,他先后完成公共关系学专科、英语专科全部课程,成为该狱首个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的服刑人员,并于2005年获得英语本科文凭。
李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鉴于其改造表现与文化水平,监狱警察鼓励他通过自学实现自我提升。李某表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我才铸成大错。监狱赋予我学习的机会,所以我选择了法律专业。”经过三年多的学习,李某于1998年获得高等教育自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之后,他继续向本科目标进发,历经六年自学,完成全部课程,并于2014年通过郑州大学法律专业的论文答辩,取得本科文凭。
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与考点的初衷,是为了帮助服刑人员为重返社会做好准备。三十年来,河南省第一监狱秉持“把刑期变学期、用知识促新生”的教育改造理念,不断创新教育方式,营造积极学习氛围,完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服刑人员的内在改造动力。除学历教育外,监狱还注重开展多样化的实用技术教育,确保服刑人员在改造期间习得一技之长,为其出狱后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奠定坚实基础。
同心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沟壑纵横,气候条件干旱、恶劣。曾经,这里被毒品侵蚀,是有名的“毒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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