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商家选择通过网络推广自家产品。然而,部分商家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拍摄其消费过程的视频并上传至互联网作为宣传素材。甚至有商家以直播形式实时展示消费者的消费情景。这种做法是否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消费者应如何有效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在江苏苏州某理发店,理发师刘某在为王女士服务时拍摄了其理发视频,上传至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尽管王女士沟通后刘某一度撤下视频,但不久又将王女士脸部打码的视频重新发布,配文“北上广客人得罪不起”。王女士认为此举侵犯其肖像权、隐私权与名誉权,遂将刘某诉至法院。刘某辩称王女士同意拍摄即默许发布上网。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侍艺指出,尽管王女士未反对拍摄,但未曾明确同意刘某将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公开。法院认定刘某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刘某在社交平台公开道歉10日,并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等损失。
记者调查发现,健身房、餐厅等场所常有商家将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上传或直播到网上,大多数消费者对此表示反感,认为自己的生活受到了打扰。
市民陶鹏威表示,在健身时不愿被直播或摄入镜头,因涉及个人隐私,有时需脱掉上衣锻炼,不希望视频中出现自己。洪丹倪、王墨尧与张先生均表示不希望被打扰,尤其在用餐或类似情境下被拍摄。他们认为商家宣传虽无可厚非,但在拍摄或直播前应征询消费者意愿,未经许可直接上传直播并不妥当。
对于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主任赵鑫建议,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如发现未经同意被拍摄或直播,应勇敢维护权益。具体而言,可在餐厅、健身、美容美发等直播频发的消费场景留意是否被无端录屏或直播;遇侵权行为应坚决反对,及时与商家交涉删除相关视频,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投诉举报或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权利。
由于此类事件具有一定隐蔽性,消费者发现后往往选择现场解决,鲜有投诉举报。因此,监督部门需主动介入,为消费者发声。同时,网络平台也应采取措施,防止消费者权益受损。
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日益融合,消费者不经意间成为直播对象的现象愈发普遍。例如,王丹在浏览网络平台时,发现一家餐馆直播顾客用餐情景,顾客显然对此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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