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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毕业生被举报作弊起诉母校 律师质疑复旦(3)

复旦大学毕业生被举报作弊起诉母校 律师质疑复旦(3)
2021-12-03 13:51:11 上海热线

“这件事对我们家庭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自幼的努力付之东流,整个家庭濒临绝境,母亲现在又身患肺癌,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小殷说,2015年,他以全省高考42名的成绩考入复旦大学。

大学四年期间,两度获得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两度获评优秀团员,并参加过中国诗词大会、中华好诗词等活动,他没有作弊的理由。

小殷和家人也曾给学校写信,要求提供作弊核心证据和试卷比对结果,“但是都没有得到回应”。

学校称证据确凿

  律师认为撤销学位证缺乏依据

一份《关于小殷在“Python程序设计”课程考试中行为的认定意见书》的文件内容显示,考试过程中,小殷违反考试纪律,多次转首旁窥其左右考生的电脑屏幕,构成作弊。

以上事实,有考场监控录像、相关教师和学生陈述、小殷与他人的邮件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

调查过程中,学校听取了小殷的陈述和申辩。

学校给出的结论,小殷和他的代理律师曹竹平并不认可。

11月19日,他们将起诉书送到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12月1日,法院电子政务系统显示已正式立案。

“在小殷试卷和左右考生考卷不存在雷同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小殷在考试中有‘左顾右盼’的行为,就直接认定其作弊是不合理的,即使是构成违纪,仅仅因构成违纪就要撤销毕业证和学历,也缺乏依据。”曹竹平认为,实际上,国家教育部对“作弊”和“违纪”两种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旁窥”是一种违纪行为,而不是作弊。

他表示,据我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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