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处罚加码
今年2月,全国人大出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此后,全国数十个省份相继出台“禁野令”,《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呼声愈烈。
此次公布的修订草案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相应地,新法也首次明确了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并针对以食用为目的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码。
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及“三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草案新规定,有关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而针对违法食用、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的处罚,则修改为先罚款,再按猎获物加码。
以食用为目的或通过其他违法手段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原来的“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猎获物的并处列获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猎捕“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处罚上限也由一万元升至二万元,有猎获物的改为处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草案新增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猎获物的并处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倪弋、金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2022-04-12 06:11:00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近日,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哈拉湖附近,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西藏棕熊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牦牛的身影。画面中,西藏棕熊与野牦牛肆意奔跑,场面十分震撼。
2022-05-23 22:04:31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022-09-01 06:21:38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屏障(金台锐评)新华社耶路撒冷7月31日电(记者吕迎旭张天朗)很难想象,在寸土寸金的耶路撒冷市区,有这样一片区域——人们足不出城,就可以和动物“亲密接触”。 与许多城市公园不同,羚羊谷野趣十足,鲜有开发痕迹
2022-07-31 20:21:03城市中心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走进耶路撒冷羚羊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