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程序
(一)明确参与主体。
1.选择试点城市。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对足球场地设施提供优惠政策的城市。
2.选择项目主体。鼓励试点城市选定2—3个优质项目主体对本地区新建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项目主体不分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非营利。项目单位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经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认定的各类足球训练基地,或由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省级足球训练基地。二是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及其下属企业。三是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四是从事体育行业5年以上,或已经投资运营2块足球场地以上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
(二)制定工作方案。
申报城市采取打包申请的方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需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2.主要目标。其中地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地设施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块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积的非标足球场,县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地设施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5块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积的非标足球场。3.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包要参照《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推荐清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提出。4.项目清单。谋划一批多种类、广覆盖、可落地实施的足球场地项目。各类项目均要明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项目预算、时间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以外,还可以运用多种资金渠道谋划一批利用城市复合空间、闲置厂房、商场顶楼、城市空地、滩涂荒地改建多种形式的足球场地。
原标题:新建社会足球场补助200万,中国足球有戏了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管竞我国足球场地稀缺的短板将会迅速得到弥补。7月30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获悉,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对新建足球场地进行定额补助。